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0/11/11 |
發言時間 |
16:12:30 |
發言人 |
柯文玲 |
發言人職稱 |
岡山東穎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955365538 |
主旨 |
本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他人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以上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
||||
符合條款 |
第 23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0/11/11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0/11/1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5.計息方式:不計息 6.還款之: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35,3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37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