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審計委員會審議的事項包括:財務報表、稽核及會計政策與程序、內部控制制度、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重大資金貸與背書或保證、募集或發行有價證券、法規遵循、經理人與董事是否有關係人交易及可能之利益衝突、員工申訴報告、公司風險管理、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以及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等。
根據中華民國法律規定,審計委員會的成員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開曼東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委員會符合上述法令規定。審計委員會每年並自我評估其績效及討論未來需特別關注的議題。
審計委員會為履行其職責,依其組織章程規定有權進行任何適當的審核及調查,並且與公司內部稽核人員、簽證會計師及所有員工間皆有直接聯繫之管道。審計委員會也有權聘請及監督律師、會計師或其他顧問,協助其執行職務。
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常會。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根據中華民國法律規定,審計委員會的成員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開曼東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委員會符合上述法令規定。審計委員會每年並自我評估其績效及討論未來需特別關注的議題。
審計委員會為履行其職責,依其組織章程規定有權進行任何適當的審核及調查,並且與公司內部稽核人員、簽證會計師及所有員工間皆有直接聯繫之管道。審計委員會也有權聘請及監督律師、會計師或其他顧問,協助其執行職務。
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常會。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年度審計委員會工作重點及重要決議】
【薪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執行與評估公司整體薪酬與福利政策,以及董事及經理人之報酬。
根據中華民國法律規定,薪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任命。依據開曼東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委員會組織章程,該委員會應至少由三位獨立董事組成。目前,開曼東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委員會由全體三位獨立董事組成。
薪酬委員會依其組織章程規定,有權聘請獨立顧問協助其評估執行長或經理人之薪酬。
根據中華民國法律規定,薪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任命。依據開曼東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委員會組織章程,該委員會應至少由三位獨立董事組成。目前,開曼東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委員會由全體三位獨立董事組成。
薪酬委員會依其組織章程規定,有權聘請獨立顧問協助其評估執行長或經理人之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