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4 |
發言日期 |
111/03/16 |
發言時間 |
15:51:12 |
發言人 |
柯文玲 |
發言人職稱 |
岡山東穎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955365538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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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11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1/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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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6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拾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6.發行價格:以不低於票面金額之100~103%發行。 7.發行期間:三年 8.發行利率: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依據委任銀行保證契約約定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或充實營運資金 11.承銷方式: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未定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6.簽證機構:本次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轉換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主管機關核准 18.賣回條件:轉換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轉換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轉換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轉換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面額、募集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