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旨: 本公司114年除息基準日及發放現金股利公告
三、公告內容:
- 本公司業經民國114年06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民國113年盈餘分配案,分派現金股利301,805,000元,茲訂 定民國114年07月14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依分派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之股份,每股配發 新台幣1.5元,現金股利發至元為止(未滿一元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並自民國114年08月07日起委由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代為發放。
-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