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旨: 本公司113年除息基準日及發放現金股利公告
三、依據:依本公司113年6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
四、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 113年07月10日 至 113年07月14日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五、公告事項:
(一)年度: 113 第 1 次除權/除息(註:年度係指實際辦理除權/息公告之年度)
(二)原(定)發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
●分次發行 ○全額發行
額 定: 250,000,000 股、金額: 2,500,000,000 元,每股面額: 新台幣 10.0000元
已發行(含私募股票: 0 股、未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 股): 201,203,333 股、金額: 2,012,033,330 元,
每股面額: 新台幣 10.0000元
已完成變更登記: 201,203,333 股、金額: 2,012,033,330 元,每股面額: 新台幣 10.0000元
(三)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
本公司章程訂定於98年11月30日
最近一次修訂章程於112年6月7日
(四)本次增資總額: ○除權須申報 ●僅除息不須申報
*(有償)現金增資:發行 ○普通股○特別股 : 股,每股認購金額: 元/股(請於除權交易日(不含當日)
前六個營業日收盤後再輸入每股認購金額(至遲於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輸入),提早輸入者將予以退件)
(興櫃公司不適用)
其中 a.公開承銷: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b.員工認購: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c.原股東認購: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現金增資繳款開始日: 年 月 日 ,現金增資繳款截止日: 年 月 日
*盈餘轉增資: 股
*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 股
*共計 股,金額: 元
*其他應公告事項:
(五)權利分派內容:
*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
※除權--普通股: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 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 股,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法定盈餘公積
、資本公積轉增資 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 元認購 ○普通股○特別股 股(請於除權交易日(不含當日)
前六個營業日收盤後再輸入每股認購金額(至遲於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輸入),提早輸入者將予以退件)
(興櫃公司不適用)
※除息--普通股: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 1.00000000 元(即每壹股盈餘分配 1.00000000 元,
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 0.00000000 元),現金配發總額 201,203,333 元
*股利所屬年度: ● 112年,股利所屬期間 ●年度○前半年度○後半年度○第1季○第2季○第3季○第4季
○ (註:公司所訂除權除息基準日若同時包含二個不同股利所屬期間之權利者適用;
若本次僅申報現金增資除權者,填寫不適用)
*按基準日債券換股權利證書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壹仟股補發債券換股權利證書:
代號: 股數: 股
代號: 股數: 股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如有不同,請說明:
*本公司普通股計有 0 股不參與除權除息(含庫藏股 0 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 股及其他 0 股),
可參與權利分派之普通股 201,203,333 股(含未變更登記之已發行普通股 0 股,其中未變更登記之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 0 股)。
*畸零股之處理方式: 列入公司之其他收入
*上開權利分派內容係經113年03月14日董事會通過(免經股東會)
*現金股利發放日: 113年08月08日 (發放現金股利時適用。)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如現增未完成募集或無償配股遭撤銷之配套措施)
(六)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
1.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 元, 股(普通股)
2.每股面額: 新台幣 10.0000元,分次發行。
3.特別股部分: 股
(七)權利分派基準日: 113年07月14日
除權/除息交易日: 113年07月08日
(八)增資計劃/用途:
六、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 113年07月09日 17時00分 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辦理過戶機構地址: 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2號5樓
辦理過戶機構電話: 02-23148800
(三)辦理過戶方式: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3年07月09日17時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2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
民國113年07月0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其他:無
七、其他應公告事項:
1.本公司現股利訂於113年08月08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2現金股利分派金額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八、特此公告
九、553820240619G01.pdf
(第一上市公司及創新板第一上市公司若本次預計將辦理盈餘轉增資,請於本次公告將會計師依無償配發新股上市案件
檢查表出具之複核彙總意見書以附加檔案上傳)
連絡電話: 07-6226977#108
十、配股(息)率、現增認購率與下列公式計算不一致者,請說明(不對外揭露):
下列4種情形需輸入本欄位,否則不需輸入本欄位。
1. 每壹仟股認購股數若不等於1000乘以(原股東認購股數除以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
2. 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股數若不等於1000乘以(不含員工紅利轉增資之盈餘轉增資股數除以可參與權利分派之
股數);
3. 每壹仟股無償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股數若不等於1000乘以(資本公積轉增資股數除以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
4. 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若不等於現金股利總額除以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
十一、公司辦理不同事由之停止過戶期間應注意事項(不對外揭露):
(一)若公司因不同事由辦理停止過戶,訂定停止過戶期間,是否未有重疊或延續情形(其起訖日之間隔為非營業日,
仍視同延續。): 是
(二)請確認是否上傳「辦理停止過戶期間檢查表」: 是
(三)是否有分派不同股利所屬期間之權利,且訂定同一權利分派基準日之情形: 不適用
(四)承上題,是否合併該等股利為一筆進行申報: 不適用
(五)公司如有公開發行不同種類之有價證券,且訂定同一權利分派基準日,是否依公司普通股及特別股代碼個別申報決定
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公告: 不適用
以上公告係由東明-KY公司輸入,資料如有虛偽不實或事後變動或未依規定時限公告,均由該公司負其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