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於102年9月11日召開之第585次「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審議外國發行人英屬開曼群島開曼東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Tong Ming Enterprise Co., Ltd.)初次申請股票第一上市案,審議結果-通過,審議結論如下:
一、本案建議董事會請該公司應依「初次申請有價證券上市用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之規定揭露外,並應於公開說明書特別記載事項乙節中揭露下列事項,並俟該公司股票公開銷售完畢且股權分散符合上市標準後,同意其股票上市:
(一)最近三年度及申請(2013)年度上半年度業績變化合理性之評估。
(二)與同屬集團企業之東和資源控股公司之主要業務或主要商品,有無相互競爭情形之評估。
二、因本案屬外國發行人股票第一上市,建議請該公司於公開說明書特別記載事項乙節增列我國之地方法院或駐外機構公證之外國發行人及其董事及總經理之無虛偽隱匿聲明書。
開曼東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Tong Ming Enterprise Co., Ltd.)之基本資料如下:
一、公司地址:1 st Floor, Windward 1, Regatta Office Park, P.O. Box 10338, Grand Cayman KY1-1003,Cayman Islands
二、實收資本額:1,500,000仟元。
三、公司負責人:董事長 蔡清東。
四、輔導上市之承銷商: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稅前淨利(新臺幣):
(一)2010年度---601,065仟元。
(二)2011年度---130,136仟元。
(三)2012年度---178,197仟元。
(四)2013年度上半年度---167,440仟元。
六、每股稅後盈餘(新臺幣):
(一)2010年度---3.02元。
(二)2011年度---0.61元。
(三)2012年度---1.08元。
(四)2013年度上半年度---0.88元。
七、主要業務:不銹鋼緊固件及不銹鋼線材之開發、生產及銷售。
八、市場結構:中國大陸59.98%、其他地區40.02% (2013年度上半年度)。
九、全體董事持股比率:董事7席,持股計50.21%(截至2013年8月31日)。
一、本案建議董事會請該公司應依「初次申請有價證券上市用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之規定揭露外,並應於公開說明書特別記載事項乙節中揭露下列事項,並俟該公司股票公開銷售完畢且股權分散符合上市標準後,同意其股票上市:
(一)最近三年度及申請(2013)年度上半年度業績變化合理性之評估。
(二)與同屬集團企業之東和資源控股公司之主要業務或主要商品,有無相互競爭情形之評估。
二、因本案屬外國發行人股票第一上市,建議請該公司於公開說明書特別記載事項乙節增列我國之地方法院或駐外機構公證之外國發行人及其董事及總經理之無虛偽隱匿聲明書。
開曼東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Tong Ming Enterprise Co., Ltd.)之基本資料如下:
一、公司地址:1 st Floor, Windward 1, Regatta Office Park, P.O. Box 10338, Grand Cayman KY1-1003,Cayman Islands
二、實收資本額:1,500,000仟元。
三、公司負責人:董事長 蔡清東。
四、輔導上市之承銷商: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稅前淨利(新臺幣):
(一)2010年度---601,065仟元。
(二)2011年度---130,136仟元。
(三)2012年度---178,197仟元。
(四)2013年度上半年度---167,440仟元。
六、每股稅後盈餘(新臺幣):
(一)2010年度---3.02元。
(二)2011年度---0.61元。
(三)2012年度---1.08元。
(四)2013年度上半年度---0.88元。
七、主要業務:不銹鋼緊固件及不銹鋼線材之開發、生產及銷售。
八、市場結構:中國大陸59.98%、其他地區40.02% (2013年度上半年度)。
九、全體董事持股比率:董事7席,持股計50.21%(截至2013年8月31日)。